简要案情2014年4月17日,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公布,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接受组织调查。据报道,2010年陷入困境的金业集团与华润电力商洽出售资产。同年2月9日,华润电力携旗下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金业集团签订《企业重组合作主协议》,共同出资成立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并以太原华润为重组平台,收购金业集团的资产包。2010年5月31日,太原华润与金业集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金业集团资产包权益整体作价约103亿元,而此前同煤集团与金业集团达成的这部分资产股价仅为52亿元。媒体报道称,华润电力收购的金业集团资产大多处于“撂荒”状态,有的煤矿竟然沦为放羊场;焦化厂一直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金业集团诸多煤矿证件在收购时已过期。另据王文志举报,在宋林的直接指示下,华润电力在相关协议签署后迅速向金业集团直接支付或间接支付81亿元收购款,其中违反收购协议提前支付50多亿元。
宋林被查后,华润集团原副董事长王帅廷、华润金融CEO吴丁、华润集团协同办主任张春、华润置地董事会副主席王宏琨、华润集团原审计总监黄道国、华润电力总裁王玉军等人陆续遭到调查。
评 析
(一)系统性、结构性腐败折射大型国企刑事风险管控危机
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案发后,华润高层连续被查,涉及该溢价收购案发生期间华润集团多个关键岗位的高管。仅就大型国企的内控设计而言,其决策链条环环相扣,重大决策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计部门层层把关,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发挥作用,就能防患于未然。然而,在金业集团两个矿的探矿权勘察许可证失效的情况下,华润仍完成了高溢价收购,所有风险管控机制均未发挥应有作用,数十亿国有资产就此流失。就连本应在企业内部专事监督审计职责的华润集团原审计总监黄道国也卷入其中,他非但未依法履行审计之责,反而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审计署对华润集团的审计报告提供给宋林,让后者提前安排下属做审计署太原特派办的“工作”,以“消除隐患”。华润案所展现的是一种系统性、结构性的腐败,大型国企刑事风险管控机制的虚置暴露无遗。
(二)权贵阶层资源互补结成利益同盟
复盘华润案的整个发生过程,一个由政府官员、国企高层、民营企业家串联而成的利益共同体隐约呈现,这些权贵阶层往往能够资源互补,通过一系列看似合法的商业运作,合力完成对国有资产的蚕食。据报道,华润电力收购金业集团资产包是通过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邢利斌“牵线搭桥”促成的,而邢利斌与已被调查的原山西省委常委聂春玉、杜善学处于利益同盟关系。作为交易标核心资产的原相煤矿、中社井田和红崖头井田,其采矿证和探矿证在华润收购前已过期,金业集团已无权处置。但就在2013年8月3日,中社和红崖头井田的探矿证却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公示,由金业集团转让给太原华润,主导这一过程的正是与金业集团张新明交情颇深的厅长李建功。据内情人士介绍,除去普通权钱交易之外,身居国土资源厅长高位的李建功还希望有“地下组织部长”之称的张新明能在“领导”面前“多栽花,少栽刺”,山西政商生态之恶劣可见一斑。
(三)性丑闻似成“反腐利器”,反腐机制尚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2013年7月17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记者王文志首次向中纪委实名举报宋林放水高溢价收购涉案资产包算起,宋林在长达9个月的时间里稳居华润集团董事长高位。2014年4月15日王文志微博举报宋林包养情妇、公布相关“艳照”之后,中纪委监察部官方网站迅速公布了宋林接受组织调查的消息。最近几年,类似反腐剧情在网络空间一再上演,曝光性丑闻似乎成为比直接举报渎职贪腐犯罪更为有力的“反腐利器”。虽然曝光性丑闻可利用“性”的污名效应及公共舆论压力制推进案件的查处,但这也凸显了反腐机制所存在的缺陷;同时,这也提示必须谨防反腐娱乐化、小报化、低俗化、非法治化所必然带来的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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