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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平、徐云旭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更新时间:2015-12-16 00:20:26点击次数:3831次


简要案情林春平,中国春平集团董事长,曾制造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骗局。20143月,林春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审理查明,林春平为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牟利,分别以自己及他人名义设立了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20119月至20125月期间,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林春平指使员工向全国各地计315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66份,价税合计金额为5.2亿余元,税额7600多万元。为弥补进项抵扣,在20118月至9月期间,林春平指使员工胡某在辽宁省锦州市设立锦州中富农产品有限公司,虚构农产品收购事宜,并虚开增值税销项专用发票给自己控制下的另外两家公司,从而向税务部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多万元,抵纳税款合计为720多万元。同时,林春平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广州等地购买137份海关完税凭证(经查证为伪造),用作抵扣进项税款,价税合计为8.5亿余元,抵纳税款1.1亿余元。

温州腾旭服饰公司是林春平案最主要的受票公司之一,其董事长徐云旭因涉及骗取出口退税案潜逃,于20148月被警方悬赏通缉。据初步查明,徐云旭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时间从2011年延续到2013年。其间,腾旭服饰及其实际控制的温州乐丰进出口有限公司,假报出口贸易金额2593万多美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金额超过2600万元。根据相关证据,两家公司购买出口货物信息,假报出口,向黑市购买外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均由徐云旭具体操控。

 

评析

(一)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呈现产业化趋势

近年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向专业化、企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产业化趋势。有的企业家为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成立专门的公司,聘请开票人员、财务人员,对外承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一旦案发,涉及虚开金额往往数以亿元计。大量受票公司利用这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从而给国家造成巨额税款损失。相关犯罪的产业化态势,折射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的缺陷与不足,该制度亟待改进与完善。

(二)企业家的冒险行为必须以刑法为底线

企业家的商业冒险行为是企业成长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在法治经济语境下,这些冒险行为应以法律允许的范围为限。毋庸讳言,在潜规则盛行的当下中国,过度谨小慎微、严格循规蹈矩的企业家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存活,善于“打擦边球”、善于在法律的灰色地带寻找机会成为许多精明企业家的必修课。然而,刑事风险引爆之后的责任承担对于企业家的职业生涯是致命的,在这个意义上,企业家的冒险行为至少应以刑法规范为底线。易言之,诸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一类的犯罪行为已远远超出企业家商业冒险的范畴,并非企业家获利的可能选项。

(三)企业家对自身形象的包装并不能降低刑事风险

为了降低刑事风险,有些企业家寄希望于企业及自身形象的包装。被称为为“商界奇女子”的徐云旭拥有浙江省九届妇代会代表、温州市十届妇代会执委、温州市十届人大代表、鹿城区第六届党代会代表、温州市服装外贸分会副会长、温州市瓯海区女企业家协会会长、中国百名杰出女企业家、中国经济百强杰出人物等近百种头衔或称号,但复盘其案发过程,这些绚丽的包装对其刑事法律风险的控制并未发生任何实质影响。从林春平案看,过度的虚假包装甚至适得其反,在其刑事风险引爆过程中很可能起到了某种加速器的作用。2011年底,林春平高调宣称收购了有85年历史、位于特拉华州的美国大西洋银行,林凭借这一“成就”当选温州市第九届政协委员、瓯海区慈善总会副会长。后经查实,所谓银行收购只是一个谎言,林春平在相关部门的压力下被迫辞去温州市政协委员职务。不久,林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警方网上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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